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左于江千丈幽谷至澄潭江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保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左于江千丈幽谷至澄潭江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左于江千丈幽谷至澄潭江段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N7690 其他水利管理业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8年5月2日发布)中"四十六、水利145河道整治设计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报告书。
(7)项目总投资:4110.93万元人民币。
(8)建设内容:堤防工程、堰坝改造工程和景观工程,建设堤防总长度3737.11米,含加高加固堤防2345.54米,新建堤防1391.57米,对沿河的四座原有堰坝进行改造提升,在桂竹岭处新建一处汀步堰,对河道进行清滩处理及提升绿化,在桂竹岭处滩地布置景观绿化节点,设置亲水游步道等文化小品,对1号堰坝至新建5号堰坝段、左于村村头至澄潭江段河道进行清滩处理,景观绿化面积3.52万平方米,清滩面积为8.47万平方米。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和施工人员食堂油烟废气。经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和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食堂废气经处理后通过烟囱至屋顶排放,对周边大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的冲洗水、施工机械的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①施工废水
施工含油废水经废水接收池、经沉淀+隔油后回用。
②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吸粪车清运。
(3)声环境
根据预测,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白天将主要出现在离施工场地80m以内,夜间将扩大到距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和项目敏感点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现场、降低设备声级、设置隔声屏障、做到文明施工、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减少施工交通噪声,同时环评建议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经过居民区及敏感点时需注意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对于可回收的废料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不得随意处理。
弃土暂时堆放于左于村村头至澄潭江段左岸空地,由未来其他工程使用以达到土方平衡。
利用施工场地附近已有垃圾箱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禁止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及抛弃。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工程占地、征地对植被的破坏,2)各种施工活动对植被的破坏,3)施工期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4)施工期水土流失。
为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应做到:a、修建临时性围墙封闭施工,将水土流失尽量控制在项目区内进行防治;b、增加临时排水措施和沉沙池工程;c、增加土石方移动过程中临时处理措施;d、补充完善边坡挡土工程、护坡工程;e、划定表土临时堆置区;f、优化施工工艺。并对沿线区域生态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①对河道堤防两岸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②对于清淤出来的淤泥,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景观修复,减少本工程建设对沿途景观的影响。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水环境
①地表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用水为植被灌溉用水,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②地下水
本项目不是工业项目,作为生态项目,营运期不取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文环境和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游人活动、休闲娱乐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50~70dB(A)之间。项目应当加强管理、树立相关意识,并限制活动区域与时间,确保项目周边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声环境。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存在于昼间,夜间随着人群的散去也随之消失。另沿江景观带种植了乔木、灌木等大量植物,社会生活噪声经过植物的吸声和隔声之后,噪声值可减少5~8dB。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修剪枝叶产生的枯枝叶等园林废物。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在景观带内步道和林荫道两侧,广场和休息区域布置的垃圾箱,垃圾箱内生活垃圾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扫,经过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园林废物同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落实上述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左于江千丈幽谷至澄潭江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景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1月3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澄潭镇左于村重阳宫门口
联系人:张晓清
联系电话:1373539756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28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54号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1895806875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地址: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新昌县十九峰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